李越宏、陈梦等25人,记大功!

9月2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表扬奖励第三十三届夏季奥运会有功个人和集体的通报》。

通报指出,在举世瞩目的第三十三届夏季奥运会上,山东省运动员共获得5枚金牌、4枚银牌、6枚铜牌,19人次获得14个第四至第八名,打破2项亚洲纪录,创造1项奥运会最好成绩,创造了山东省参赛奥运会的最好奖牌成绩,为中国体育代表团取得境外参赛奥运会历史最好成绩作出了突出贡献。为激励先进、树立榜样,加快体育强省建设步伐,省政府决定对有关个人和单位给予表扬奖励,具体如下。

一、给予李越宏、孙梦雅、练俊杰、陈梦、齐迎、冯彬、杨浚瑄、苏炜德、葛楚彤、梁育帅、马振昭、孟令哲、严林、景影、王峰、吴颢、张永杰、李维宾、王爱民、潘龙、盛伟才、李国、李湧、尚作涛、马安会等25名同志记大功奖励。

二、给予山东省射击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山东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山东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山东省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等4个单位记大功奖励。

三、给予山东省体育局、山东体育学院、山东省体育训练中心、山东省体育中心、山东省体育科学研究中心、山东省运动康复研究中心、山东省射击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射击手枪队、山东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划艇队、山东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跳水队、山东省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女子乒乓球队、济南市体育局、青岛市体育局、枣庄市体育局、烟台市体育局等14个单位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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